文章出自: 責任編輯: 作者:垃圾房 訪問量:91 發(fā)表時間:2020-12-16 11:09:03
滁州52個小區(qū)垃圾房試點垃圾分類
滁州網訊 實行垃圾分類,關系廣大人民群眾生活環(huán)境,關系節(jié)約使用資源,也是社會文明水平的重要體現。2018年以來,滁州市陸續(xù)開展了部分小區(qū)、公共機構試點垃圾分類,出臺了《滁州市全面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》等,一系列舉措體現了推行垃圾分類的決心。記者獲悉,近日,我市出臺《滁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,將于2021年1月1日起實施。同時,滁城四個街道辦事處,涉及52個小區(qū)正在開展“撤桶并點”工作,試點垃圾分類,明年1月啟用。這意味著垃圾分類將正式成為滁城市民生活的一部分。
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即將施行
近日,為規(guī)范生活垃圾分類管理,提升生活垃圾減量化、資源化、無害化水平。滁州市出臺了《滁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》,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?!掇k法》適用于滁州市城市建成區(qū)、南譙新區(qū)生活垃圾分類及相關管理活動。
據市環(huán)境衛(wèi)生管理處相關負責人介紹,《辦法》主要明確了各地、各行業(yè)主管部門、各單位以及個人“四方”的責任,并對生活垃圾的分類投放、收集、運輸、處置以及相關管理活動提出要求。“等于說,今后各行各業(yè)對于如何做好垃圾分類有了一個標準。”記者注意到,《辦法》中提出:新建、改建、擴建項目,建設單位應當按照有關標準配套建設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設施,并與建設項目主體工程同步設計、同步建設、同步使用。已建成的住宅小區(qū)、商業(yè)和辦公區(qū)域等場所,應當逐步落實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設施。老舊小區(qū)改造時,應當將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設施列入改造范圍。
此外,對違反《辦法》規(guī)定的行為,明確了相應的違規(guī)責任。特別值得注意的是:2021年1月1日開始,未在指定的地點分類投放生活垃圾的,由城市管理部門責令改正;情節(jié)嚴重的,對單位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,對個人依法處二百元以下罰款。 據介紹,2018年以來,我市先后投資2.85億元擴建垃圾焚燒發(fā)電廠二期工程,垃圾焚燒處理能力由700噸/天增加至1300噸/天;投資3.28億元建設餐廚和廚余垃圾處理廠,完善末端處理系統(tǒng);建設了5個垃圾分類體驗館……實施垃圾分類的條件逐步成熟。“今年10月份完成招標,預計12月底完成基礎設施建設,明年1月份開始。”該負責人說,當前,我市按照人口規(guī)模、經濟發(fā)展要求,選擇在瑯琊區(qū)豐山街道、南譙區(qū)龍蟠街道、市經開區(qū)鳳凰街道花都路社區(qū)、中新蘇滁高新區(qū)大王街道開展三年生活垃圾分類試點,覆蓋52個小區(qū),4.92萬戶居民。
該負責人坦言,此前我市垃圾分類工作受制于客觀條件,主要側重于宣傳引導,并未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垃圾分類。但此次四個街道的試點工作是“動真格”。“目前正在集中開展‘撤桶并點’,以后試點小區(qū)樓下的垃圾桶會被取消,按照300-500戶一個站點的標準設置生活垃圾分類投放點,居民必須去站點扔垃圾了。”該負責人表示,明年1月份開始,試點小區(qū)每個垃圾投放點都會有督導員幫助和引導大家正確投放垃圾,分類好的垃圾都有各自的“去處”,會由不同類型的專門車輛運輸,分別處理,實現真正的垃圾分類,不再是“一包扔”“一車運”。
此外,不光是垃圾必須分類投放,投放垃圾也采取定時投放的方式。試點小區(qū)的居民需在上午6點至8點,下午18點至20點投放垃圾。不過錯過時間不必過于擔心,除了選擇下次投放外,可以前往24小時“營業(yè)”的投放點。“試點工作只是開始,之后會漸漸推開。”該負責人說。
生活垃圾分類理念已入人心瑯琊區(qū)龍池社區(qū)也在此次試點范圍之內。面對即將到來的“真”垃圾分類。龍池社區(qū)黨委書記孫濤坦言,剛開始肯定會面臨許多問題。
孫濤認為,居民對于垃圾分類普遍認可。但一改幾十年的習慣需要時間。“為此,我們聯(lián)合業(yè)委會、物業(yè)提前做好了各項準備。”記者在龍池花園小區(qū)看到,施工人員正在施工建設生活垃圾分類投放點。孫濤告訴記者,龍池花園小區(qū)將建設5個垃圾投放點,其中1個24小時開放。“預計2021年1月1日前完工,1月份正式啟用”。
“我支持垃圾分類,對環(huán)境有好處。”市民周勇對于垃圾分類十分支持,他希望政府可以循序漸進,讓市民慢慢適應。在隨后的隨機采訪中,不少市民也都表達了類似的觀點。關鍵字: 垃圾房 環(huán)保垃圾房 成品垃圾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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